江苏涟水县新型经营主体在促进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2021-12-23张敏
农业工程技术 2021年32期
张 敏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红窑镇农村经济服务站,江苏 涟水 223400)
随着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农业生产规模随之扩大,新型经营主体逐渐显露出一些问题。应加强农业机制改革,逐步加大各项扶持力度,使更多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自身改革,在农业发展中显现价值。
一、涟水县新型农业主体发展现状
近年来,涟水县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不断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指导、服务和培育力度,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培育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经营管理规范、综合效益好、示范带动强的家庭农场,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截至目前,规范化家庭农场983 家,其中省级23 家,市级55 家;全县培育112 家县级农业龙头企业,39 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其中省级9 家。
“十三五”以来,涟水县争取省市级资金573.98 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66 个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条件进行了装备优化。向市财政争取了100 万元资金,在红窑镇建成了集粮食烘干、大米加工、农产品展示展销、农民培训等为一体的家庭农场集聚区。
立足古淮河沿线、涟沭结合部两大重点片区,重点培育打造百花园、百药园、百菇园、百果园为龙头的优良平台载体,吸纳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100 余个。加强项目争取力度,助力农业园区“四级联创”,整合各类农业项目资金1200 万元,打造青芦笋种植基地,推动红窑农业园区创建国家级园区。南集镇成功创成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并获各级财政扶持资金5945万元。积极推动陈师百药园创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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