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借钱存风险 量力而行留证据
2021-12-21
华声文萃 2021年12期
熟人借钱,借还是不借?这是一个问题。朋友之间确实应该互相帮助,但让人郁闷的是,钱借出去后,经常有人以各种借口不还,甚至避而不见,不但影响感情,更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近日,记者对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近两年审理的发生在熟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梳理发现,虽然涉案数额并不大,大多在10万元之内,但往往会发生被告经法院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判决生效后与执行干警“躲猫猫”等情况。对此,办案法官建议,熟人之间借钱要量力而行,且要保存好借据等证据材料。若债务人不履行还款承诺,债权人可通过法律程序来挽回经济损失。
私人借款未约期限
聊天记录推定日期
费某与张某是朋友,2019年5月10日至6月17日,张某分3次向费某借款共计2.8万元,费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了借款,但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事后,费某经多次催要,张某仍未归还欠款,费某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张某向原告费某借款,借款时未约定利息和借款期限。2019年9月14日,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要求还款,被告明确表示“周一吧,肯定给你”。但是到了约定日期后,被告仅还了4000元,剩余的2.4万元未还。上述事实有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账单详情、当事人陈述等证明。
法院认为,虽然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被告在原告催要后于2019年9月14日承诺于周一还款,该承诺通过原被告双方的沟通记录可以推定“周一”为2019年9月16日,被告在该期限届满后未予还款,故应在逾期后承担未还款所致原告的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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