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上海实践
——以崇明区三星镇为例
2021-12-21刘珺
上海国土资源 2021年4期
刘 珺
(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200233)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为积极推动乡村振兴实践,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大行动”;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工作通知”),锁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内容;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试行)》(以下简称“实施要点”),细化明确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要点。
目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还处于全国试点阶段,在编制内容、整治体系、技术路径和实践推广等方面仍需要不断完善。与此同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村庄规划也在不断探索创新[1]。因此,村庄规划与土地综合整治的衔接机制建立、体系和技术路径构建,对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全国实践推广尤为重要。
1 土地整治发展演变及内涵解析
1.1 土地整治发展演变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由土地整理演变而来。土地整理以项目区为基本单元,重点完成“田水路林村”的改造优化,其本质上是保障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的实施性工程、技术,整治目标是农业生产和耕地补充[2]。我国土地整理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发展可划分为萌芽阶段、框架构建阶段、数量挖潜阶段、生产能力提升阶段和综合发展阶段。土地整治的主要内容也经历了从农田基本建设、涵盖村庄和生态的综合整治、耕地补充、农业生产现代化提升,发展到当前要素更全面、内容更综合、内涵向生态化和绿色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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