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探讨
2021-12-21唐昀翀
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 2021年21期
关键词:分析
唐昀翀
(珠海市标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 珠海 519000)
挥发性有机物是大气中较为常见的一种污染物,在紫外线作用影响下,与大气产生光化学反应,并在此基础上生成二次污染物,如臭氧、有机气溶胶等,在一定程度上不仅致使光化学烟雾高频率发生,对城市居民身体健康也带来一定威胁。如何有效地监测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以及落实相应监测工作,是目前各相关人员需要考虑的问题。
1 挥发性有机物的基本内容
下面将从国外与国内两个方面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分析与阐述:
1.1 国外方面
国外针对挥发性有机物的定义标准分为多个种类,既有相同点,其侧重点也各不相同,将CO、CO2、H2CO3、金属碳化物等物质排除在外,能够与大气产生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均为挥发性有机物。其中世界卫生组织则是将低于室温熔点且高于沸点的物质定义为挥发性有机物,通过相关调研得知,不同国家对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的定义标准均有较大差异,但本质上仍具有相同点。
1.2 国内方面
主要从地方与国家两个角度来定义挥发性有机物,地方现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提出,基于293.15 K条件,蒸汽压未低于或等于10 Pa,或者在某一特定条件下,将CO、CO2、H2CO3、金属碳化物等物质排除在外,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烷烃、烯烃、炔烃、醛、酮、醇等),即为挥发性有机物;国家现行标准则是以低于250 ℃沸点为标准,或者空气中所排放除甲烷外的所有有机化合物以气态分子形态出现,即为挥发性有机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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