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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财政20年:构成与规模(1998—2017)

2021-12-21王涵霏焦长权

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王涵霏, 焦长权

(北京师范大学 社会学院, 北京 100875)

一、文献回顾和分析思路

1994年,我国的分税制改革改变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格局,促使地方政府在城市化浪潮中寻求新的财政收入增长手段,催生出以土地为中心的“土地财政”。自我国分税制改革以来,土地财政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成为学界讨论和研究的重要主题。目前,学界主要围绕土地财政的起源、作用和弊端展开讨论,也有一些对土地财政构成进行讨论,或对各个层级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进行规模测算。

一般认为,我国土地财政的产生与分税制改革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基于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权的视角,我国分税制改革将地方政府的财权逐步上收,却没有改变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划分格局,事权和财权的不匹配导致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财政支出压力而寻找新的财政增长点,土地收入就成了地方政府新的财政收入来源(孙秀林、周飞舟,2013;周飞舟,2006)[1-2]。不过,有学者认为,“出于财政压力发展土地财政”是个伪命题,地方政府发展土地财政是出于最大化当地GDP的投资动机(范子英,2015)[3],而地方官员的晋升在以GDP为主要考核指标的机制下,政治激励与财政激励在其中紧密地结合起来,出让土地、利用土地招商引资成为地方官员的晋升跳板,刺激着官员们扩大土地财政规模(张莉等,2011)[4]。此外,我国地方政府间的横向竞争也激励着地方政府通过城市化建设和土地出让寻求财政收入增加,刺激地方经济增长(吴群、李永乐,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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