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幼儿园托幼一体化进程的思考与实践
2021-12-20何娟
山西教育·幼教 2021年10期
何娟
1997年,为破解民生领域中“幼无所托”的难题,上海市先行先试,探索构建以“托幼一体化”为主的托育服务供给模式,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这引起了全国各地教育部门及教育研究者的关注。在亭湖教育局的支持下,我园也根据本园实际情况,尝试面向2—3岁幼儿实施保育教育活动的全日制或半日制托班,开始了“托幼一体化”的探索。
1.幼儿持续性发展的需要
传统的托幼年龄划分以3岁为界,将0—3岁和3—6岁的教养分而治之,目前来看这其实忽视了教育的整体性,造成了两个阶段的教育分离。老话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托幼一体化本质上跟这句话是不谋而合的,将“托”和“幼”放在一个同等重要的位置,将儿童从出生到成长各个年龄阶段的发展,尤其是儿童思维的发展看做是一个连续性的过程。遵从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重视教育的整体性,在幼儿园实施托幼一体化,有助于妥善处理托、幼阶段教育的衔接和过渡问题,而且还能够充分挖掘幼儿在0—6岁的潜能,对于幼儿以后的人生和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2.家长育儿的迫切需求
随着家长育儿观念的进步与发展,他们已经不满足于仅把孩子送入以养为主的教育机构,更希望能够通过科学的教养方式,激发孩子发展的潜能,以促进他们今后更好地成长。同时,社会上的一些早教機构存在鱼龙混杂的情况,幼儿园始终是最被大众所认可的且最能体现国家意志的教育机构,家长对于幼儿园的信任度也是相对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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