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主体”与“公有”“主体”
2021-12-20刘旭
网络文学评论 2021年6期
刘旭
摘要:文学必然是政治启蒙之下的“主体”,其经济基础实际是私有制,西方式“主体”在破裂数十年之后已经走入绝境,特别需要一个新的“主体”来彰显人类文明和文学的“有为”性和“共存”性。鲁迅以降的中国乡土小说实为启蒙之下的“民族国家寓言”,其背后即是私有“主体”下的主奴辩证思维。中国乡土小说也有另样的生机,如莫言笔下的乡村与赵树理类似,即东方文化传统之下的“无主体”式的存在。中国乡村的生存问题远大于主奴问题,更重要的是城市和乡村的共同存在及发展问题,而中国的公有制则在新时代提供崭新的公有式“主体”建立的可能。
关键词:主奴辩证;公有制;新主体;道家
鲁迅引领的百年启蒙时代,即是以现代“主体”为核心的以文学为工具的全民西化运动,启蒙思考的问题包括个体的“存在”和民族国家意义上的“存在”。一般来说,在资本主义式的现代“主体”观之下,城市和乡村是必然对立的,城市意味着文明,乡村意味着落后,这是资本化的现代必然的二元对立预设,不然人类社会就会失去“发展”的动力,与把社会主义作为“天敌”的预设一致。
从某种意义上看,人类有了思维才有了“存在”。现代哲学之父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正是现代主体性的典型写照。动物界的虎狼猫狗鱼鸟蛇龟则不然,它们没有人类意义上的“思维”,其“存在”就无所谓“意义”。从中国道家来看,无思维的存在才更像真正的存在,即思考同样无意义,而且它过于“有为”反而违反了“无为”的原则,道家认为“思考”会让人类越来越“聪明”,越聪明就越会生出事端,膨胀欲望,让人类像春秋时代那样堕落,因此要“绝圣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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