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群体渴望“老有颐养”
2021-12-18黄明朗
宁波通讯·综合版 2021年10期
关键词:养老
黄明朗
近日,一则“独居老人赠300万元房产给水果摊主,遭家属质疑”的新闻上了热搜。其实,这事以前就曾在网络发酵,那时老人还很清醒,接受采访时说明了缘由。在老伴去世后,老人独自艰难地抚养患有精神病的儿子,亲属除觊觎他的房产,催他早点写遗嘱外,其余事情从来不管不问。倒是来沪卖水果的河南人小游,几次在老人危难之际出手相助。于是,老人把小游当成可以依靠的家人,决定把晚年和遗产托付给小游,其中包括巨额房产,还到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这件陌生人间守望互助的事传开后,舆论纷纷点赞:小游好心得好报,老人不用再过独居的日子了!不料,近日“剧情”反转,老人亲属称老人有阿尔兹海默症,说小游别有所图并对簿公堂,法院终审判决认定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老人的赠与无效。对此舆论难以接受,认为“打断了这份来之不易的温情,平添了许多纷争与狗血”。人们无法预料此事的最终结局,却可以感受到这位老人对“老有颐养”的渴望。
其一,真诚温馨。从2017年开始,小游便给予了老人实实在在的陪伴和照料。与某些兴趣只在继承遗产、毫无情感纽带的人不同,他发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传统美德,觉得照顾老人天经地义,虽非亲非故,却不忍心老人在孤独中受苦,这是他敬老的思想基础。小游的人品使老人感受到胜似亲人的温馨,这才放心地托付晚年。
其二,满足心愿。“孝子之养也,乐其心,不违其志”,这是敬老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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