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四问
——解析《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亮点
2021-12-13
中国农业会计 2021年3期
关键词:耕地
2月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有哪些新规定?如何避免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倾向?如何规范工商资本土地流转?如何破解流转违约及“跑路”等问题?最近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就此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一问:新《办法》新在哪——三个方面新规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是适应新形势新实践新要求制定的,延续了中央一贯的政策基调,遵循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精神。新《办法》的“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落实“三权”分置制度,采用了新名称。按照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要求,新《办法》聚焦土地经营权流转,将规章名称修改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主要就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增加了一些具体规定,有助于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使土地资源得到更有效合理的利用。
二是贯彻加强监督管理要求,作出了新规定。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要求,新《办法》明确了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审查审核具体规定,以及建立风险保障制度的要求,以更好地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三是围绕强化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补充了新内容。按照《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要求,新《办法》中强化了耕地保护和促进粮食生产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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