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账务调整会计处理
2021-12-13周巧兰
中国农业会计 2021年2期
关键词:企业
周巧兰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必要条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部署和要求,到2020年,要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按照这一要求,各全民所有制企业都加紧了公司制改制步伐。笔者重点研究整理了全民所有制企业在改制过程中账务调整的相关问题,并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一、企业改制账务调整的几个阶段及相应会计处理
改制企业的账务调整主要在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改制企业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阶段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企〔2002〕313 号) 和(财企〔2005〕12号) 文件规定,改建企业应当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对各类资产以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编制改建日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册。资产清查的结果由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资产清查的结果连同审计报告按照财政部有关企业资产损失管理的规定确认处理。
本阶段,对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以及亏损挂账、产成品清查损失,报经主管机关审批后依次冲减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不足部分冲销资本金。企业应作如下会计调整分录:
借: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
贷:各项损失的资产类或负债类科目
第二阶段:资产评估增减值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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