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控制对青少年网络被害的影响
——有调节的链式中介模型
2021-12-10许博洋夏一巍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
许博洋, 周 由,夏一巍
(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2.Monash University,Melbourne VIC 3800;3.西南财经大学,四川 成都 611130)
一、引言
21世纪以来,随着人类社会的全面转型,犯罪与被害现象相应发生了较大变化,传统街头犯罪、暴力犯罪等接触型犯罪的数量大幅降低,“互联网+”形式的违法犯罪数量激增[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21年发布的破案统计情况显示,2020年我国共破获网络诈骗案件25.60万起,同比增长28.00%,抓获犯罪嫌疑人26.30万名,同比增长61.30%[2]。由此可见,依托于网络的非接触型越轨与被害业已成为严重影响公民幸福感的社会顽疾。特别在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下,人们的生活节奏被严重打乱,传统的社会行为方式被迫发生急速转变,“人—人”的互动模式也渐渐朝着“人—网—人”的方向发展,线上办公、线上学习、线上购物已然成为当下生活常态,这无形中亦增加了公众于网络环境中的暴露频率,缩短了同潜在犯罪人的接触距离。
大量研究发现,我国青少年群体具有网络使用时间长[3]、网络依赖程度高[4]等特点,这导致其自身的被害诱发性和易感性常常高于其他年龄段群体,这种脆弱性特征使其极易成为潜在网络不法分子的侵害目标。更值得警惕的是,网络被害事件会在青少年社会化过程中对其心理健康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有研究表明,网络越轨给被害人带来的恐惧、痛苦感受,与现实同类被害经历等价,甚至更为剧烈[5]。因此,剖析网络被害的归因机制,掌握切实可行的网络被害预防策略,对于我国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及其良性社会化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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