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安定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21-12-07马骁
马 骁
(甘肃省定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定分队,甘肃定西744300)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是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手段。
2014年1月26日,甘肃省政府出台了《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2019年3月修订的《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专门用一个章节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2019年12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1 2016—2020年追溯工作基本情况
1.1 各年份追溯开展情况
自2014年省政府出台追溯管理办法以来,定西市安定区充分利用“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截至2020年底,已纳入被监管单位556家,纳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147家,其中种植业主体70家、畜牧业主体29家、种植类农资门店46家、养殖类农资门店2家。2016—2020年共有143家生产经营主体出具合格证946份,其中2016年2份、2017年91份、2018年13份、2019年28份、2020年812份;2016—2020年共出具农产品产地证明79份,其中2016年1份、2017年2份、2018年7份、2019年2份、2020年67份;2016—2020年共开展追溯93批次,其中2016年5批次、2017年8批次、2018年0批次、2019年45批次、2020年追溯35批次。
1.2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追溯业务主要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具体负责,机构改革后,撤销了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机构更名为“定西市安定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职能调整为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质量安全分析研判,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业务仍由区检测中心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