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央军校人事训练班
2021-12-07单补生
黄埔 2021年6期
关键词:人事
□ 单补生
人事一词是指人类在社会里所有的活动,也就是“人”与社会团体发生的“事”,事是人类满足欲望的一切方法。我国自古建国以人事、经理、教育同为必备的三大要素。此三者,尤以人事为首要。圣贤云:“为政在人”“得人者昌,失人者亡”;又云“人存则政举”“有治法,无治人”,由此可见人的重要了。为什么圣哲谈到“为政”,把人看得如此重要呢?因为任何法令制度,其运用可以说完全靠人。贤者在位,能者在职,人尽其才,其意义可谓得一良吏,胜于十万甲兵!是人事之良否,影响于国家盛衰和与日俱进,历史证明以军人人事为尤甚也!
民国军队人事制度
我国军人人事,在清末及民国初元,虽亦粗具规模,然所订法规,枝节琐碎,无相互之联系与一贯之精神。时各地军阀,视军队为私有,割地称雄,一切人事全凭个人好恶进退。从士兵以至将校,自军属以至军官佐,每有终其职而不一迁,或终其身而不一退者。亦有学识浅薄,而一年数晋其级,或同级而数易其职者,此皆才与位不相称,资与职无所关。其重要者,如补充退役等项,尤多缺略未备,且不能随时代而改善,因之积久越散漫而越紊乱,军人之进退没有依据,身份也缺乏保障,军队素质日益低落,国内现象亦显不安定。
1928年北伐初定奠都南京之始,国民政府恪遵孙中山建国大纲,筹设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以建立五权宪法之基础。1929年6月,中央制定治权行使之规律,其第三条:“在考试院成立以后,一切公务员之考试权,皆属于考试院,其不经考试或不遵考试法所特定之办法,而行使考试权者,以越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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