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效标识要标“实”
——解决我国家用电器能效标识虚标问题的措施建议
2021-12-06王献哲国家节能中心
节能与环保 2021年9期
文_王献哲 国家节能中心
1 国内外能效标识制度情况
1.1 我国能效标识制度现状
我国《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于2004年8月13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原质检总局联合印发,2005年3月1日,我国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正式实施。相比于发达国家,我国能效标识制度正式实施相对较晚,但取得了长足进步。2016年我国率先全面实施了二维码能效标识,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借鉴,引领了能效标识数字化技术的浪潮。截至2020年,已发布15批能效标识产品目录,覆盖制冷空调、家电、办公电子、照明、工业等领域41类用能产品,备案企业1.5万多家,备案型号190多万个。
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充分发挥了基础性的节能作用,支持了我国一系列节能政策的实施,带来了显著的节能环保效益。据测算,此项制度涵盖了75%的建筑和工业能耗,已带来约5000亿千瓦时的节电量。此外,能效标识制度有效支撑了能效标准实施和市场监管,促进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用能产品推广。在提高家电产品能效的同时,倒逼低效产品淘汰,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高效的产品。我国能效标识制度每年影响约6亿台家电和办公电子产品、20亿支LED照明产品、近3亿千瓦电机的销售。
1.2 国外能效标识制度的发展路线
法国和德国在世界上首先分别实施了强制性功能比较强的标识。1978~1994年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相继出台实施了强制性企业能效质量标识评价制度。据国际电器标准标识合作组织(CLASP)统计,截至目前世界上已有超过100个经济体已实施或正在研究出台能效标准标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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