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应充分重视和发挥新乡贤的中坚力量
2021-12-06米莉
农业与技术 2021年23期
米 莉
(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
在传统中国的乡土社会中,乡贤曾承担着维护乡村稳定、实施乡村治理的重要历史文化功能。而在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实施背景之下,也应该充分重视和积极发挥新乡贤的中坚力量。
1 传统社会中的乡贤及其历史文化功能
1.1 乡贤的历史渊源
乡贤,多指乡土社会中有所建树或威望颇高的社会贤达人士。在传统中国漫长的文明演进过程中,植根于宗族的乡贤与乡贤文化曾发展出一套广泛且行之有效的社会运行系统。追本溯源,乡贤的产生和发展有着深远的历史渊源。早在秦汉时期,王朝统治者就已开始推行“三老”的基本社会建制。宋代以后,以张载为代表的理学家明确提倡要建立庶民化的宗族,通过“明谱系世族与立宗子法”[1],使儒学伦理观念经由族学、乡学进一步渗透到了庶民社会。到明清之时,以王道理想、孝悌社会和伦理观念为基础的“敬宗收族”的基层组织,基本上完成了对社会秩序的整合与重建[2]。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乡贤作为乡土社会中的饱学之士和贤达人才,大多承担了社会教化、乡村建设、社会救助、公共事务处理等多重历史文化功能,对于维护乡土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3]。
1.2 乡贤的历史文化功能
1.2.1 乡贤与乡村社会建设
就客观而言,乡贤大多熟读诗书,并取得了一定功名,对于占据文化优势地位的儒家传统知识的掌握,使其获得了施行道德教化的基本权力与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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