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范畴直观及其当代意义
2021-12-06毛华威
江苏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关键词:意义
毛华威
(吉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吉林 四平 136000)
直观与逻辑是西方哲学探讨认识论问题的两个基本理论立场。从西方哲学史的视角看,直观往往被认为是感性机能,而逻辑则被视为广义上的理性机能。如此一来,在对待认识论问题上就逐步形成了两种相互对立的学派——经验论与唯理论。他们争论的实质在于,感性和理性究竟哪一个才是把握认识论问题的关键。事实上,毋宁说认识是极其复杂的系统过程,根本无法彻底区分出感性机能的认识和理性机能的认识,而且在感性与理性绝对对立的前提下思考认识论问题也是行不通的。这一点在胡塞尔(Edmund Gustav Albrecht Husserl)提出的范畴直观与现象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国外关于胡塞尔范畴直观的研究成果比较丰富。如,丹麦学者丹·扎哈维(Dan Iahavi)从胡塞尔哲学整体性的视角对范畴直观问题进行了阐释。在《胡塞尔现象学》中,扎哈维将范畴直观与明证性问题放在一起思考,并指出胡塞尔运用范畴直观解释认识论问题的重要意义;美国学者施皮格伯格(Herbert Spiegelberg)则从胡塞尔范畴直观的理论渊源方面解释了该问题,并将范畴直观与布伦塔诺(Franz Brentano)心理学意义上的直观进行比较,进而阐述范畴直观在认识过程中所发挥的效用;法国学者马里翁(Jean-Luc Marion)从还原与给予的维度对胡塞尔的范畴直观作出解读,旨在表明范畴直观在现象学发展中的地位和意义。国内学者张祥龙教授从当代西方哲学发展视域出发,论述了胡塞尔现象学及其范畴直观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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