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润行动计划导向下的音乐审美教育
2021-12-06宋振卿
闽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宋振卿
(闽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福建 漳州 363000)
音乐教育承担着立德树人、美育育人的重要职责,主要任务是提高人的审美素养和价值创造力。音乐不仅可以给人以情感上的宣泄和升华,还能通过其独特的艺术魅力,给人以美的熏陶和美的教育。音乐审美教育是一种无声的浸润人的心灵的活动,对塑造健全人格、使人全面自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实施背景
2014年,习近平在北京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文艺和文艺工作的重要地位和重大使命,强调了美育对塑造美好心灵的作用[1]。2018年在给中央美术学院八位老教授回信中提到:“做好美育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扎根时代生活,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让祖国青年一代身心都健康成长”[2]的要求。美育的核心要素是懂得分辨什么是美的,懂得怎样去欣赏美的东西,通过美的教育提高人的审美素养和人文素养,使人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学校美育教育也要在新时代有新的发展,要有所创新,要遵循立德树人的本质,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
体育美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做好体育美育工作,发展体育美育教育,教育部于2019年6月印发了《关于开展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通知》,拟在全国二十所高校试点开展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3]。文件的出台是符合社会变化发展需要和教育改革需要的,也是符合人的教育发展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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