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让医生“看得好病”,让群众“看得起病”
2021-12-06本刊综合
记者观察 2021年28期
医疗问题直接关乎着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也与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紧密相关。8月末,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确定5个试点城市,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医疗服务价格是医疗机构对患者的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包括门诊、住院、各项检查、治疗、检验、手术项目等,涉及14亿人民群众、787万医务人员和5万多医疗机构。《方案》一经发布,改革改什么、老百姓看病是否会涨价、医生的收入是否会增加、对公立医院将产生哪些影响等成了人们最关心的问题。

01 改革改什么:深度解析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改革不是价格“加减法”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不是单纯的定价调价问题,不是用单边涨价来代替改革。”被问到是否会增加就医负担时,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直言。同时,他透露到:要有保有压、有升有降,不搞大水漫灌;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让价格变化的节奏受到启动条件和约束条件的控制,不能想涨就涨、一涨再涨;要让价格经得起检验,该降的价格要及时降下去。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助理教授廖藏宜表示认同,“每个人对于价格调整的感知度有所不同,可能有人觉得看病便宜了,有人觉得看病贵了,大家不用担心,有关部门会通过医保报销范围和方式等方面予以保障。”
但是,依然有人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解读为给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打补丁”,把后者挤掉的不合理收入通过医疗服务涨价找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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