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研究
2021-12-05刘红辉
农村实用技术 2021年9期
刘红辉
(河北经贸大学,河北 石家庄 050000)
1 引言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指人民政府在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依法强制性地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并按照法律的规定给予被征地农民经济补偿的行政行为。土地征收补偿能够合法地剥夺农民的土地权利,因此在实践中应当尤其谨慎。农村土地征收无疑是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私权利和土地征收的公权力之间的博弈,在这场博弈中,既要考虑到公共利益的需要,也要保障好农民的基本权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过程中产生了很多的利益冲突,这些冲突一定程度上展现了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不合理性,这些不合理性的出现能够促进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不断改进。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最早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和经济制度的转变,我国的农地征收补偿制度也作出相应的改变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市场经济,但这些改变仍然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需要,也没有满足农民的土地征收补偿预期,笔者通过分析现行的农地征收补偿制度,发现我国的农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2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的不足
2.1 “公共利益”缺乏明确的界定标准
公共利益是土地征收的前提,只有把好“公共利益”的关卡,才能达到限制政府征收权力的目的,才能更好的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土地权益。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指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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