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研究述评
2021-12-05
现代农机 2021年2期
(河南工业大学 经济贸易学院,450001,河南郑州)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人口加速向城镇转移,农村宅基地空置现象愈发突出,严重浪费有限的土地资源;同时宅基地作为农民享有的资产,闲置状态无法获取资产本该带来的收益而导致收益流失:资源和资产的双重浪费推动宅基地制度改革。宅基地退出的对象有两类:一是进城落户的农民,其农村宅基地处于闲置状态,导致资源浪费利益损失,因此采取有偿退出来激励农村宅基地流转;二是宅基地超占的农户,农村经常出现一户多宅和宅基地面积超标的情况。2017 年底的第三次农业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有20 030 万户农户拥有1 处住房,2 677 万户农户拥有2 处住房,196 万户农户拥有3 处住房,即13%的农户并非一户一宅,而是一户多宅,出现超占情况。超占分为合法超占和非法超占,合法超占大多可以通过缴纳补偿金来使超占部分的宅基地取得正常地位,加入流转过程,而对于非法超占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制定法律政策来倒逼农户退出多余的宅基地,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中已经规定了对非法超占土地如何进行处罚。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是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乡村振兴背景下推动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能够有效推动资源优化配置。
1 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意愿研究
关于农村宅基地退出意愿的研究成果较多,研究视野较宽泛,已经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闭合链,研究结果多以实证为基础,说服力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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