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从业者职业伤害的权利保护:现实依据、理论基础及制度设计
2021-12-05艾琳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关键词:法律
艾 琳
(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指出,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增长,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要营造创新环境,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明确平台企业劳动保护责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这一讲话指明了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政策方向,强调了平台企业对平台从业者的劳动保护责任。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0》显示,2019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35.8万亿元,占生产总值的36.2%,规模稳居世界第二,发展迅猛。数字经济应用范围广泛且具有顽强的韧性,成为“六稳”“六保”中稳保就业的重要力量。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业态,平台经济及其从业者在贡献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同时,也伴随着一些亟待解决的新挑战,其中以平台从业者频繁遭受职业伤害时的权利保障问题尤为突出。
一、平台从业者的生存现状及弱者地位
(一)平台从业者的生存现状
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1)显示,2020年我国共享经济参与者人数约为8.3亿人,其中平台企业员工数约631万人,同比增长约1.3%;服务提供者约8400万人,同比增长约7.7%。相对于传统劳动关系中的从业者,平台从业者群体的特征独特而明显:拥有参与平台服务的部分生产资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受平台劳动服务规则的约束、农民工群体居多、可替代性较强、大多数是兼职、短工化现象普遍、工作时间较为弹性且有一定的自由度、多聚集在大中城市等[1]。……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