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问题争辩与未来发展
2021-12-05李宏伟
李宏伟
(华中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提到“自然辩证法”,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恩格斯的名著《自然辩证法》。也正是在这一名著影响下,我国确立了一门哲学学科——“自然辩证法”。后来考虑到其他的学科都叫“某某学”,如伦理学、逻辑学,“自然辩证法”作为学科名称好像不太规范,出于学科建设考虑和国际学术交流需要,“自然辩证法”(Dialectics of Nature)才改为现在所用的“科学技术哲学”(Philosoph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作为哲学一级学科下的一个二级学科。
但是,恩格斯给我们留下的只是未完成稿,后人在编纂恩格斯的手稿时才冠以书名《自然辩证法》。早在1873年恩格斯开始撰写这部著作之前的1865年,柏林大学讲师杜林就已经出版了以“自然辩证法”命名的著作。而恩格斯的《反杜林论》就是针对“创造体系的”“欧根·杜林先生在科学中实行的变革”有感而发,是在友人的“请求”之下,“跟着杜林先生进入一个广阔领域”展开批判的[1](P8)。这一事实说明,“自然辩证法”这一概念并非恩格斯原创,而且恩格斯严正批判了杜林的“自然辩证法”。1925年,恩格斯的手稿由当时的编辑梁赞诺夫(1870-1938)冠名《自然辩证法》在苏联出版。1927年,当第二次出版该手稿时,梁赞诺夫又换了个书名《辩证法与自然》。而对于我们所说的“自然辩证法”学科的教学与研究,苏联学者则是在“自然科学的哲学问题”下进行的。从中国20世纪80年代曾出版《自然科学哲学问题》杂志,可以看到苏联的这种影响。可以说,中国的“自然辩证法”深受苏联影响,之后苏联也不再强调这一称谓,但“自然辩证法”还是在国内学者研究中引起了诸多争辩,这种争辩可细分为以下四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