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开展“室组地”联合办案的实践探索
2021-12-05程朝伦
廉政瞭望 2021年19期
文 程朝伦
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面宽量大,面临“人少事多”难题。巴中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有效整合人员力量,集中处置了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了系列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方互补系统施治
线索集体排查,统一指派。受职责权限和办案力量所限,一些线索单纯由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或地方纪委监委均难以独立完成核查,经会议集体排查,决定对反映问题单一,涉及跨行业、跨层级、跨区域的问题线索,以“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开展核查,提高处置效率。如对反映巴中市公安局、市教体局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处置,就分别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为专案组组长,跨行业“室组”联合核查,杜绝了人情干扰。
统筹办案力量,统一调配。对适宜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的线索,指定派驻纪检监察组长担任初核(专案)组组长,由联系室负责人参与,案管室统筹抽调办案力量,组成初核组或审查调查组;对适宜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办理的线索,由室主任担任初核(专案)组组长,所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合,适当抽调地方纪委监委力量联合办案,有效破解了纪检监察室无力查、派驻机构不便查、地方纪委无权查的难题,发挥了集群效应。如在核查巴中市公安局班子成员问题线索中,我们就从部分县区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抽调多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专案组,以纪检监察室名义“室组地”联合办案,很快查清事实并立案处置。……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