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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议《牡丹亭》中的情

2021-12-04蓝青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蓝 青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北京 100875)

汤显祖的《牡丹亭》自问世即引起轰动,“家传户诵,几令《西厢》减价”[1]。王思任称:“《牡丹亭》,情也。”[2]852该剧抓住一个“情”字,在中国审美文化史上首次将“至情”激昂到超越传统意识的高度,正所谓“搜抉灵根,掀翻情窟,为从来填词家屐齿所未及”[3]166。《牡丹亭》集中体现了汤显祖一生追求的“至情”理想,不仅为“临川四梦”之翘楚,亦代表了明代戏曲的最高成就。然而遗憾的是,目前学界对《牡丹亭》思想意蕴的研究仍存在片面性,对情的阐释大都建立在“以情抗理”的基础上。如叶长海先生将学界主要观点归纳为“通过对情欲这种人性的肯定,批判了理学对人性的扼杀”,或者说“杜丽娘对情的追求,是对封建婚姻制度的反抗,是对资本主义萌芽时期新思潮的热烈鼓吹”[4]。汤显祖的确反对以理抑情,但他的目的在于情理和谐,而不是扬情弃理。学界往往过于强调情与理的矛盾对立,而忽视了二者统一同源的一面。如仅着眼于杜丽娘和柳梦梅的爱情线,忽略了杜宝的文治武功线,将“情”的内涵解释为儿女恋情及个性自由,遗漏了汤显祖通过杜宝形象所传递出的道德情感,甚至将杜宝视为顽固不化的封建统治阶级。又如《牡丹亭》的结局,一般都认为《圆驾》一出采用了中国古代戏曲最典型的大团圆形式,近年来也有少数学者从“封建礼教的强大”角度,指出结局“拒认亲”的悲剧性。实际上,杜宝拒认亲有着更复杂的原因,不应简单理解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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