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政策放开后产后抑郁症的危险因素分析
2021-12-03张燕王海燕达芳华于燕
中外医疗 2021年25期
关键词:分析
张燕,王海燕,达芳华,于燕
1.深圳仁合医院妇产科,广东深圳 518101;2.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产科,广东深圳 518101
产后抑郁症(postpartum depression)是产褥期精神疾病最常见的类型,指既往无精神障碍史、产后2 周内第一次发病、4~6 周症状明显,以情感(心境)持续低落为基本特征的一种精神障碍[1]。 可伴有思维和行动的改变以及躯体症状,产妇常表现为沮丧、抑郁、悲伤、哭泣、易激动、烦躁,对孩子过于担心、自责、失去育儿自信心、害怕接近婴儿,重者出现幻觉或自杀等一系列的精神紊乱[2]。 一旦发生产后抑郁症将对产妇本人及其家庭造成严重影响,因此,了解产后抑郁症的危险因素,从而使产后干预措施及范围更具针对性, 对早期诊断和合理预防产后抑郁症患者, 使其获得良好预后具有重要意义[3]。 现对2019 年1 月—2020 年1 月于该院分娩的342 例产妇进行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方便选取该院分娩的342 例产妇作为调查对象,产妇年龄18~45 岁,平均(36.51±5.28)岁;,婚育状况:已婚285 例,未婚57 例;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25 例、中学及大专188 例、本科及以上129 例。 对所有产妇进行随诊,借助爱丁堡产后抑郁量表(EPDS)工具结合精神心理科医生诊断将研究对象分为正常产妇组、 产后抑郁症组。 纳入标准:①纳入符合DSM-V 的“产褥期抑郁症的诊断标准”; ②爱丁堡产后抑郁量表(EPDS)评分≥10 分;③既往无精神疾病史及服药史;④年龄、民族不限。 排除标准:①既往使用过毒品或有精神活性物质依赖,或其他精神障碍;②神经系统疾病;③明显的躯体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