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主体响应能力
2021-12-03查唐龙杨艳春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查唐龙 ,杨艳春
1.江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2.闽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350108
引言
2012 年,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2017 年2 月,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首次被写入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非洲发展新伙伴关系的社会层面决议”中;2017 年3 月,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又被写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粮食权”两个决议;2017 年11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又写入联大“防止外空军备竞赛进一步切实措施”和“不首先在外空放置武器”两份安全决议。今天,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已经由单一的主体性倡导与输出开始逐渐转变为全球性共识与承认。中国政府依托“一带一路”重大平台,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五通”政策为抓手,取得了一系列的重大成果,“一带一路”朋友圈日益壮大,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但是,当前面对逆全球化思潮、“四大赤字”、新干涉主义、恐怖主义等新的全球性问题,在夯实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呼吁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1],就不得不去思考一个深层次问题:如何进一步释放主体效力,提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体响应效果。响应的本质是指在主体快速回应的基础上高效敏捷地整合各类力量形成系统集成效力,将主体间的分工协作效力定向凝聚为“集体力”。提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体响应效果必须厘清当前主体响应力较弱的根本原因、明确不同主体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地位与作用,最终形成提升主体响应效果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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