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组织体系论纲
——基于“结构—功能”视角的审思
2021-12-03樊士博
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樊士博
(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 上海 200241)
2018年7月,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1]组织体系建构并非一劳永逸,而是跟随时代变迁处在动态调适中。在党的文献中,组织体系的相近概念有组织系统、组织样态、组织形态、组织架构等。据宋庆伟考证,中共二大就已提出“组织系统”的概念。[2]这说明中国共产党很早就注意到组织体系建设问题。显然,中共充分吸收了俄共组织严密性的一面。[3]经过不断建构与发展,中共的组织体系愈加严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为了落实“党的工作进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就覆盖到哪里”[4]的要求,中共必须严密组织体系。那么,党的组织体系形构为何?严密方向在何?效能如何?本文拟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组织体系的结构样态
党的组织体系被偏狭地误解为组织机构的现象由来已久。这种理解陷入了以偏概全的陷阱,结果是遮蔽了组织体系的丰富内涵。事实上,机构仅是组织体系的一个环节,一块版图。忽视“机构”以外的组成部分,就不可能准确勾勒出组织体系的全貌。从“结构—功能”主义视角出发,可以将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概括为三个部分:部门化体系、小组政治体系以及特殊领域的组织体系。
(一)常设性的部门化体系
常设性组织机构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处于核心位置。这些机构担负了常规性任务,也是处理突发情况的抽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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