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视域下高校法务工作制度优化探析
2021-12-03甘容通刘海斌
福建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
甘容通,刘海斌
(福建医科大学,福建 福州 350122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研究生院)
依法治校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实现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内在要求。2020年7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指出,高等院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新形势新变化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切实把依法治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融入、贯穿学校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1]。法律事务作为高等学校的重要工作内容和工作制度,是新时代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的重要手段,是高等院校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前提。然而,在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高等院校作为法律主体处在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中,因法务工作制度不健全,不断产生法律问题,使高等院校陷于被动地位。因此,优化法务工作制度是高等院校当前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实现治理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并进一步提升管校治校水平的重要保障。
一、高校法务工作的主要内容
高等院校法律事务纷繁复杂,涉及规章制度体系、法人治理结构、师生权益保障、学校法律风险防控、法治教育宣传、法治工作机构与队伍建设、评价监督机制与工作报告制度等多个方面,是高等院校法务工作的重要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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