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参与农村公共事务决策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1-12-03任媛媛
农村实用技术 2021年11期
任媛媛
(河北农业大学,河北 保定 071000)
1 研究背景
在我国村民自治是乡村治理的主要形式,凡是村内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公共事项都必须实行“三会一审”的决策程序。但是在现实情况中,村民主要是以委托代理的形式将村中公共事务授权给村民委员会进行管理,而农村公共事务决策,多数也是村干部“一言堂”决定。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参与农村公共事务决策的程度总体不高。
2 农民参与农村公共事务决策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2.1 主体层面
2.1.1 农民参与能力不强,综合素质薄弱
农民是村务管理的承担者,是村务决策实施的受益者,因此让农民参与到村务决策中尤为重要,但是由于受到其参与能力的限制,这使得农民对村务决策的参与效果并不理想。农民对村务决策参与能力的高低主要体现在综合素质层面,包括受教育程度和科学素养两个方面,综合素质的高低是影响农民拿参与农村公共事务决策的前提和条件。一方面,由于农民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缺乏对农村公共事务的基本了解和参与农村公共事务决策的相关专业知识,这严重影响了农民对村务决策参与的效果,限制了其参与能力的发挥。另一方面,由于农民薄弱的科学素养的制约,参与村务决策采用的手段和方法都比较单一,同时也缺乏科学、技术支撑。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农民作为参与主体能力和作用的发挥,限制了其参与乡村治理的广度和深度。
2.1.2 农民参与农村公共事务决策的意识不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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