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治理功能研究
2021-12-03黄颜飞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
黄颜飞
(中共漳州市委党校 统战理论教研室,福建 漳州 363000)
国家治理的本质在于发挥国家职能,协调社会矛盾,维持特定的秩序。实现国家治理的方式是制度治理,即通过制度设计来达到国家治理的目标。国家治理的制度应当是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制度,形成一个系统,即国家治理体系。人民政协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一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大会上指出: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同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如何推进人民政协工作做了重要部署:“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丰富协商形式,健全协商规则,优化界别设置,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2]在现实情况下,人民政协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系是什么,人民政协如何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互动,如何通过人民政协的特点、优势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服务,是当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人民政协蕴含的价值基础体现治理的价值基础
制度设计有着自己的理论逻辑或者遵循一定的原则,是制度的价值基础。在人民政协制度中,治理现代化关注的是如何通过民主制度的安排达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更好地为国家治理服务,这与人民政协的两个基本价值理念相关——民主与团结。民主代表着平等,团结代表着参与。人民政协与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基础相关性就在民主性和参与性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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