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立规的实践困境与破解之道
2021-12-03薛小涵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
关键词:规范
薛小涵
(武汉大学 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武汉 430072)
授权立规是在尊重和恪守党内立规权运行规律、兼顾公平与效率等问题的基础上产生的,它是指党中央将部分立规职权有条件地转移给能够承担立规责任的党组织,使党组织根据授权目的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立规的现象。通过梳理指涉授权立规现象的研究成果可以发现:从研究视角来看,学者在研究时往往置重于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党委先行先试立规权的问题上,并就其制度设计及实践进路展开探讨;[1-2]从研究立场来看,尽管学者从不同层面对授权立规有着见仁见智的解读,但其核心皆是认为授权立规的发展是党中央顺应党内立规主体扩容的趋势所做出的合理考量,忽视了授权立规正向着逐步受限并缩小的走向发展。[3]由此可见,理论界在授权立规方面的研究存在视角较为单一、研究成果分散且相对匮乏的问题。本文首先从法理证成和类型化分析的角度对授权立规的法理意涵做出解释说明,继而剖析授权立规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授权立规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走向,探寻合理调适授权立规的路径,以期对授权立规的理论和实践发展有所裨益。
一、授权立规的法理意涵
授权立规作为一种重要的党内立规现象,对党组织立规活动产生着重要影响。对授权立规的法理意涵进行分析,有助于进一步明确授权立规的规范内涵,凸显授权立规所蕴含的学理意义与价值取向,使授权立规在实践运行中释放最大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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