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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事表情 化事为境
——论中国古典诗歌的审美化叙事

2021-12-03李晓彩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张 晶 李晓彩

(中国传媒大学 人文学院,北京 100024)

把一种文化置于其他文化的参照下方显其特别,把一种文体与另一种文体作对比才能愈显其类属。对于中国古典诗歌来说,这种“以对比求差异”的方法一方面在西方“摹仿——再现——形象——典型”的叙事模式参照下凸显出自身的“物感——表现——意象——意境”的抒情模式;另一方面在“史之称美者,以叙事为先”(1)[唐]刘知己著,白云译注:《史通》(上),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278页。,“赋体物而浏亮,碑披文以相质”(2)[晋]陆机:《文赋》,见郭绍虞编:《中国历代文论选(1)》,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71页。的文类对比下,更印证了自身“诗缘情而绮靡”的文体归属。正是在此意义上,记事、叙事就一度陷入“有损诗歌文学性和背离诗歌文体本质的尴尬”(3)张晖:《中国“诗史”传统》,北京:三联书店,2016年,第146页。境地。然而,这种研究法很大程度上遮蔽了中国古典诗歌多元化的诗学基因和丰富性的美学内涵。如果我们粗略地对中国古典诗歌的发展轨迹作梳理,就会发现从《诗经》、楚辞、汉赋、汉乐府、魏晋南北朝民歌,到唐代古风、新乐府、近体诗、宋词、元曲等,尽管不同的诗歌类型具有不同的载事能力和叙事方式,但都与“事”有着不解之缘。感事、纪事、述事等多样化的表达方式之所以未将诗歌流于“记叙文”,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诗体叙事的“审美化”。事实上,无论是从中西文化,还是从诗歌文本,抑或是从历代诗话来看,叙事与抒情都既非绝对的对立相悖,亦非并列平行,而多是彼此交融、显隐交互的共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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