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范式建构说
2021-12-03韩春虎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王 玥 韩春虎
(1.辽宁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辽宁沈阳110036;2.辽宁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辽宁沈阳110036)
范式融入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以下简称“马克思文论”)有其理路上的逻辑推演。范式从科学革命中浮出,“通常是指那些公认的科学成就,它们在一段时间里为实践共同体提供典型的问题和解答”。①〔美〕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第四版),金吾伦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4页。而“科学革命的主要特征就在于它们改变了关于自然的知识,这种知识内在于语言本身,因而先于任何可完全表述为描述或概括的东西,科学的或日常生活的均如此”。②〔美〕托马斯·库恩:《结构之后的路》,邱慧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1页。范式已生成,但范式的规范化描述仍在酝酿之中。这里涉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互动。社会科学中实践性见长的学说(包括语言)在其中更为具有接纳与融通性。马克思主义文论是实践性文学理论的典范,在范式运用上不存在有无问题,而是在一定共同体内发挥作用与优势强弱问题。
五四运动以降,马克思文论从初创到发展显示出诸多范式的变革,其中至为明显的范式至少存有三种:革命文学范式、文学社会意识形态范式和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范式。三种范式呈现历时性递进延展样态:第一种范式处于马克思文论拓荒期,从1899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首次传入中国至1936年;继之第二种范式处于马克思文论确立期,从1936年毛泽东发表《在中国文艺协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伊始至19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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