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探索
2021-12-02吴成科
山东林业科技 2021年6期
吴成科
(福建省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福建 三明365001)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是服务林业改革的重要环节。针对日常不动产登记实践中发现林权类不动产登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分门别类,厘清原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尊重历史、不变不换,物权法定、平等保护,优化流程、安全快捷,部门联动、信息共享”为原则,稳妥解决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持续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
1 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及其解决路径和办法
1.1 关于地类重叠问题
1.1.1 林权登记与建设用地重叠
针对林地征占用后,林权证未注销或被部分征占用面积未核减,存在林权宗地与已审批的建设用地图斑重叠,以及在分散登记期间,因林业部门与原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数据未衔接、信息未共享,林权证范围内存在建设用地并已办理土地证的重叠问题。
解决路径和办法:一是登记机构通知原权利人依法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面积核减),或者由拟办理供地的主体单位(通常为经济开发区、土地收储中心)代替原权利人提出申请,依政府批文或收储文件对已供地地块涉及的林权证进行注销或变更登记(面积核减);二是对未申请林权注销登记但已经供地的地块,依据政府批文或收储文件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权籍系统)中对宗地进行限制办理业务处理,先行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待林权持证人申请办理林权有关业务时,再对该地块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面积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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