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下的乡村应急治理研究
——以安徽省安庆市A、B两村为例
2021-12-02孙传明张海清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关键词:群众
孙传明, 张海清
(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9)
突发性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一般指突发性的,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等有重大威胁的事件,可以按照特点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与社会安全事件等4类[1]。突发事件作为一种急性公共事件,如果没有及时处理会给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极大损失,甚至危及地区稳定。我国大部分乡村缺少相应的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往往发力不足。因此,研究突发事件下的乡村治理对于增强乡村的应急处理能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一、研究现状与问题的提出
目前,学界对突发事件的研究一般是以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影响事件为典型案例,从国际、城市或者乡村层面展开分析,由此在突发事件处理领域产生3种代表性的研究,即发达国家的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城市安全和乡村应急治理等研究。
1.发达国家的公共安全管理机制。朱正威等认为我国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从健全相关法律、加强地方政府管理能力等方面做好公共安全的预防及处理工作[2]。翟慧杰等则认为可以借鉴德国、英国及欧盟应急培训经验,增强我国应急培训水平[3]。王晓成认为应当从树立危机意识、加强国际合作及建立国际化人才队伍等方面提出策略[4]。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属于顶层设计,直接借鉴很可能会存在“水土不服”的弊端。再者,对突发事件的治理一般需下放到城市、社区或者街道,而这种微观层面的治理更需要根据本土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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