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表演审美特征及其艺术表现研究
2021-12-02曹丽萍
艺术品鉴 2021年3期
曹丽萍
声乐表演是音乐艺术表现形式之一,同时是一门审美艺术,其内在的审美价值必须通过表演者高超的艺术修为展现出来,因此声乐表演者的艺术水平尤为关键,关乎着声乐表演艺术价值的重要体现。伴随着社会生活经济水平的提高,现代人更渴望追求丰富的精神文化世界,声乐表演艺术也因此更贴近于生活,人们逐步开始重视声乐表演的审美特征和艺术表现,也因此促进声乐表演得到进一步发展;同时声乐表演教育对象的低龄化,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声乐表演在艺术理论、教学实践方面的深入研究[1]。
一、声乐表演艺术的原则
声乐表演的艺术形式丰富,同时涉及语言、文学和历史文化等领域,其综合性极强。声乐表演的完美呈现需要借助在演唱者主体、声乐表演道具以及作品内涵的基础之上,因此只有声乐表演者对原作品具备深入独特的见解,才能创造出更为优秀的声乐作品。故作为声乐表演者,在其表演的过程中必须要遵从以下三个原则问题:
(一)以历史与时代结合的声乐特征为原则
音乐起源于劳动,而音乐的最早形态就是声乐。我国的声乐表演历史悠久,为了更好地传承并发扬声乐表演艺术,促进声乐表演艺术不断推陈出新,我们必须要遵循声乐表演艺术的传统风貌与时代特征相结合的原则。声乐作品大部分是历史年代的产物,其风格、表现形式及内容等都与时代特征、历史社会背景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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