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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善治视域下新乡贤作用研究

2021-12-02宋雨

农村实用技术 2021年1期

宋雨

(山西师范大学,山西 临汾 041000)

俞可平将“善治”归纳成十个基本因素,即合法性、法治性、透明性、责任性、回应性、有效性、公民参与、稳定、廉洁和公正。他认为“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治理过程”,从某种程度上说,实现善治的过程就是国家权力不断下放的过程,是在处理社会事务中公民群体更发挥更大的作用。基于本文的研究对象——乡村社会,因此“乡村善治”可以被界定为: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农村基层治理过程。而实现乡村善治的一个重要参与者便是脱胎于传统社会中的新时代乡贤(也被称为新乡贤)。新乡贤有知识,有能力,最重要的是有乡情,他们成长在乡村,深深嵌入到乡土社会的关系网络之中,是乡村共同体不可分割的一员。而乡贤文化源远流长,具有深厚底蕴,在传统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时代乡村振兴的背景下,乡村治理面临着严峻挑战,这是构建乡村善治的时代要求,也是重塑新乡贤文化的实践所向。

1 新乡贤是乡村自治的重要参与者

乡村自治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途径,自治能够有效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发展乡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推动乡村社会和谐有序的发展。但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在三十多年的实践过程中,农村基层自治所面临的现实困境。

一是村民的参政意识淡薄,“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受教育水平程度所限,大多数农民对自身权利与义务认识不够明确,同时缺乏法律意识,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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