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企业销售合同外包风险研究
2021-12-02龙国强
大众投资指南 2021年33期
龙国强
(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江苏 南京 210061)
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发展,对医药行业来言既是挑战更是机遇。医药企业营销费用高企一直被广为诟病,“新医改”以来,伴随着开展一致性评价,实行优先评审,实施上市许可人制度,颁布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指南等一揽子政策的出台,倒逼医药企业“苦练内功”,对提升仿制药质量,提高研发积极性,降低重复性建设,加快国产替代起到了极大促进作用,同时也一定程度扭转了公众对医药行业的负面看法。从实践来看,有些医药企业在采用销售合同外包(CSO)方式进行产品推广时,暴露出以企业自身员工名义设立CSO公司,甚至医药企业直接控制CSO公司,以及前期曝光的上海某知名人力资源公司和某产业园涉嫌冒用他人信息、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问题,涉税违规事件时有发生,导致CSO行业乱象众生,CSO公司素质良莠不齐。本文主要针对CSO公司在设立及运营阶段存在的利弊进行阐述,助力医药企业营销转型。
一、新医改与医药服务外包概述
20世纪50年代,医院运行主要依靠政府拨款,因财政资金不足,因此允许医院通过“药品加成”实现“以药养医”,后期出现了“大处方”“过度检查”等现象,引发了“看病贵”问题[1]。1999年,世卫组织发布《优质药品采购操作原则》,指出集中采购有利于获得有竞争性的价格,2005年,上海市闵行区卫生部门采取了“一品一规一厂一配送”的药品招标模式,这是最早出现的带量采购雏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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