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音乐批评史(连载11)
2021-12-02明言
岭南音乐 2021年6期
关键词:音乐
文|明言
第二章 西周至战国的音乐批评(九)
第六节 法家
缘起于春秋中后期,兴盛于战国的法家思想,到了韩非那里达到顶峰。墨法二家是儒家坚定的反对派,墨家站在经济实利主义的立场反对,法家站在艺术与集权政治相掣肘的立场反对。法家主张以“法”代“礼”,是对周礼相对宽松制约的反动。从当时的实际效果看,严酷峻法的实施能够极大提高社会管理效率,此时展开“变法”的国家都变得强大起来。现在看来这种有效的政治统治,是反人性的,而音乐价值就在于表现人性,故法家也反音乐在内的一切人间艺术。法家的极端派商鞅、韩非,都是离开故国入秦后,实现其政治抱负的。秦国地处西部的夷狄杂居地,民风粗粝刚毅:“秦与戏、翟同俗,有虎狼之心,贪戾好利而无信,不识礼义德行。苟有利焉,不顾亲戚兄弟,若禽兽耳。此天下之所同知也”(《战国策·魏策三》)。这是一个具有天然社会基础施行严刑峻法的“虎狼之国”,故云:“秦国之俗,贪狼强力,寡义而趋利。可威以刑,而不可化以善;可劝以赏,而不可厉以名。……孝公欲以虎狼之势而吞诸侯,故商鞅之法生焉”(《淮南子·要略》)。
1.商鞅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前338年),姬姓,公孙氏,名鞅,卫国君后人(出生于卫国国都帝丘,帝丘所在地有争议,有今河南安阳市内黄县和濮阳市濮阳县两地说)。战国中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早年曾做魏相公孙痤家臣,抓住机会先后四次游说秦孝公:第一、二次为其讲王道,第三次讲霸道,第四次讲强国术,孝公终被打动(《史记·商君列传》),遂重用商鞅辅佐其在秦国搞“变法”,秦由此而强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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