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命运共同体何以可能
——基于马克思主义视角的研究*
2021-12-02刘长明周明珠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关键词:发展
刘长明 周明珠
(山东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既往海洋治理体系是资本逻辑推动的结果,对物质利益的疯狂攫取使资本驱动的海洋治理体系难以为继。习近平同志在出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成立70周年纪念活动时,提出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倡议,这一理念对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安全稳定、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推进当代海洋治理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以马克思主义的分析视角,构建事关人类整体和长远利益的海洋命运共同体,既具备厚实的哲学基础,又具备充足的现实动力。
一、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逻辑架构
海洋命运共同体有自身的逻辑架构:理论逻辑是习近平同志的海洋治理观,即把马克思主义海洋观同现实海洋问题相结合形成的海洋治理观;实践逻辑是相对于理论逻辑而言,立足于对海洋的现实性改造;文化逻辑是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融入到海洋文化中,以实现利益相关方的和谐发展。
(一)理论逻辑——马克思主义海洋观同海洋发展实际问题的结合
马克思主义海洋思想随着认识的深入逐步深化,是一个逐渐形成的过程。马克思主义对海洋的初步认识体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中,在《时评》《政治经济学批判》《海军》等论著中则有了更为成熟的认识。初期,马克思、恩格斯注意到城市工商业的发展与海上贸易、航海业与世界市场相互促进的关系。例如,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大工业建立了由美洲的发现所准备好的世界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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