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以书入画”与中国画的写意精神
2021-12-02
艺术品鉴 2021年5期
“以书入画”是中国画的一个重要特征,中国画是以笔墨为核心、立意为精髓的表现语言。中国画是情感与体验的产物,在传承相续中,“以书入画”在中国写意绘画的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唐代张彦远曾提出书法和绘画有一定的渊源,即“书画同源”。“以书入画”不仅使中国画吸取了书法作为抽象艺术的表现内核,更使中国画的艺术语言和写意精神在书画融合的基础上得以升华。
一、“以书入画”的历史渊源
“以书入画”顾名思义就是以书法融入绘画,一是在画面上以书法题跋,借此来解释、补充、提升画面的形式感与表现力。清代方薰《山静居画论》有:“洵诗文书画,相为表里者矣。”这也是中国画独有的文化特征。二是以书法的笔墨技巧来作画,用书法的线条表现形式,来丰富画面的视觉感受。这一点,潘天寿曾言:“通过用笔,表现出对象的外形、结构,并刻画对象的精神状态。因此,有成就的画家,在书法上也有很高的修养。”1
自有文字以来,书法和绘画就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早在南北朝时期,谢赫在《古画品录》中就提出了“六法论”,其中“骨法用笔”中的骨法就是指线条的表现手法,也就是书法对绘画的影响。及至中唐的张彦远敏锐提出书画同源:“国朝吴道玄,古今独步,前不见顾、陆,后无来者,授笔法于张旭,此又知书画用笔同矣。”明确提出绘画和书法相辅相成“皆本于立意而归于用笔,故工画者多善书”2,张彦远认为精于绘画的人也多在书法……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