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研究
2021-12-02王嘉铭
农村实用技术 2021年8期
王嘉铭
(河北经贸大学,河北 石家庄 050061)
宅基地制度是我国特色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制度不仅在维护农村土地所有制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在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益方面也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从大体上来看,中国已经基本上形成了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框架。其中主要包括限制转让的特征,还有农村的宅基地必须是无偿取得,而且它的面积是依据法律规定的等等。这一制度在保障农民户有所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基石。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进城务工、落户的农村人口逐渐增多,加之新农村建设等原因导致部分宅基地和住宅闲置,而一些没有宅基地或者需要宅基地和住宅进行生产生活的农户则很难通过流转取得宅基地和住宅。追根溯源,是因为我国对于宅基地在立法的层次上还不完善,缺乏系统的法律体系。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现行立法规范阻碍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这样就使农村宅基地存在闲置问题,带来了土地供需的矛盾。宅基地供需矛盾的化解迫切需要国家在政策和法律层面修订完善交易规则,这对促进宅基地和住宅的合理配置,保障国家基本立法政策的有效实施,提高农村经济水平。
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现实困境
1.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在立法上的不足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和发展,虽然我国已经在宅基地立法问题上取得了一定的进步,有着对农村宅基地的相关规定,但是仍缺乏统一的法律和制度,无法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正常运行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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