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态护林员制度与扶贫
2021-12-01王引
农村实用技术 2021年4期
关键词:生态
王 引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云南 昆明 650031)
近年,在云南各地推出了在贫困地区建立生态护林员制度举措,这是在广大贫困地区,基层林业改革的一项新措施,本文拟进行初论。
1 生态护林员的重要性
“管好公益林、用好补偿基金”是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主要要求。如果公益林得不到有效管护或遭到破坏,将对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造成重大影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也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公益林管护既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任务之一,也是关乎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民生的重要问题。也是保护绿水青山这一”金山银山”和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重要内容。云南省2005年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后,各地依靠补偿政策的支持,加强了公益林管护,生态效益日益凸现,森林复被率增速加快。但在实际管护工作中面临的情况与困难不一样。要管好公益林,难度确实很大,特别是地广人稀、贫困地区的公益林,要管好难度更大,必须加强公益林管护队伍建设,造就一支精良合格的生态公益林管护队伍。这是当前生态公益林建设的重要任务。
2 云南省公益林基本情况
云南省公益林分级区划界定,经过多次优化和完善,已形成相对稳定的体系。全省林业用地面积37 141万亩,其中公益林面积18 840.6万亩,公益林占全省林业用地的50.7%,商品林占49.3%。其中;国有公益林6 745.6万亩, 集体(含个人)公益林12 095.万亩。 云南省自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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