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改革
2021-12-01吴建宁
中国畜禽种业 2021年6期
关键词:服务
吴建宁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56000)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维护“四个安全” 兽医工作定位,落实兽医法规,认定经营者法律责任,进一步转化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促进新型兽医制度建设;以扶持和发展兽医服务组织为重点推动基层兽医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完善多元化服务,实现兽医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兽医行业和牧民养殖需要,改革兽医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政府引领作用,让全社会参与,实现各个方面利益均衡发展。
1 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改革必然性
1.1 政策层面
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战略部署,为我国兽医事业发展指明方向,并提供动力。最近几年,各个省市,特别是牧区下发《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意见》,强调政府部门在兽医服务方面实现自能转变,进行兽医公共服务、深化兽医领域供给侧结构性等方面的改革,完善兽医服务供给方式,促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高质量开展,不断优化和提升现有村级防疫队伍质量,为当前兽医社会化服务提供支持[1]。
1.2 畜牧业发展
由于养殖者防疫意识不足,疫病种类增加,养殖业风险较大。养殖量和疫病不断增加,村级防疫员工作则显得格外重要,但同时其工作量也成倍增加,需要提升有关工作人员的待遇才能稳定防疫队伍[2]。
1.3 社会层面
推行兽医社会化服务需要在人力和服务制定方面加大力度,提升防疫人员工作积极性和潜能,一步让防疫人员逐步从技能型向全面型发展,推动政府职能部门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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