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石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
2021-12-01
宝藏 2021年8期
关键词:艺术
第一条为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赏石文化,有效保护和传承“赏石艺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大“赏石艺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成果,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指导精神,结合观赏石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赏石传承人,是指致力于“赏石艺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在赏石相关技艺(采集、相石、配座、赋意、养护、矿晶清理、化石修复、展演等)上具有代表性,具备活态传承能力,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经中国观赏石协会认定的传承人。
第三条赏石传承人的认定与管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文化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非遗保护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立足于完善“赏石艺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系,增强其社会影响力,推动赏石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第四条中国观赏石协会适时开展赏石传承人的认定工作,其中条件突出者可认定为赏石优秀传承人。
第五条认定赏石传承人,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履行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审定、公布等程序。
第六条赏石传承人申报条件:
(一)长期从事赏石艺术传承实践,熟练掌握赏石艺术知识和相关技艺,具备一定观赏石收藏量和收藏年限,且赏石藏品获得过全国性奖励,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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