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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旅游协同发展的价值、困境与策略

2021-12-01谌华国

乡村科技 2021年13期
关键词:协同文明生态

谌华国

(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 330000)

生态文明建设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一环,将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旅游协同推进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创新举措。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了契机。乡村以其独特的自然生态景观和民俗风情特色吸引了许多游客到乡村休闲娱乐、释放压力、亲近自然。但是,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面临资源过度开发、环境污染严重、生态文明建设不受重视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

事实上,乡村旅游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可以协同发展,两者并不矛盾。乡村旅游开发可以利用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把优美的自然环境和良好的风土人情作为独特的旅游资源,而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则可以通过乡村旅游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让游客和当地百姓感受到生态环境对子孙后代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进而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调动人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笔者阐释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旅游协同发展的价值所在,同时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旅游协同发展存在的融合困境,进而提出相关解决策略,旨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旅游健康发展,共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早日实现。

1 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价值

1.1 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乡村旅游发展

1.1.1 为乡村旅游开发提供科学指导思想。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内蕴整体性思维、对立统一思维、实践思维等辩证统一的科学方法,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人类文明发展、自然发展、人的全面发展等领域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1]。生态文明建设始终强调绿色发展和发展的可持续性,要求改变“为经济增长而增长”的发展观念,追求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重价值,始终强调生态资源开发与保护有机融合。在生态文明建设科学思想的指导下,乡村旅游开发践行资源节约和生态修复的策略,避免了在开发过程中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实施破坏性开发的现象,既保护了生态文明,又促进了经济发展。

1.1.2 为乡村旅游开发提供政策制度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中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等发生了重大改变,不再在特定框架中开发乡村旅游[2]。因此,生态文明建设必然需要构建配套的制度机制,以弥补生态文明建设造成的外部性损失。生态补偿制度、生态占用制度可以为乡村旅游合理有序开发提供制度依据,通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自然景观的观赏价值和乡村旅游的发展质量。

1.2 乡村旅游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1.2.1 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人力、物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是一种公益行为,其主要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3],因此,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资金,而单靠政府投入必然会产生资源效率配置低下和资源浪费等问题。而乡村旅游开发引入市场机制可获得充足的资金。另外,乡村旅游开发主体获得盈利后必然会参与乡村生态环境改造与修复,重塑景观特色,直接支撑了生态文明建设。在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旅游资源的同时,乡村旅游开发人才也会投入生态文明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足够的智力支持。

1.2.2 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提供展示平台。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不是抽象的,而是能让百姓真切感受到的东西。乡村独特的自然风光和人文风光在吸引四面八方游客的同时,也让当地村民感受到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巨大变化。乡村旅游是人们感受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能让游客和当地的村民深刻体会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化人们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从而重构生态伦理,并使人们的生产、生活和消费行为发生改变。

1.3 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旅游协同发展的整体价值

1.3.1 有利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旅游的关联性看似不大,但是只要充分发掘其内在的耦合点,便可发挥出巨大的作用。例如,在交通、餐饮、旅游等方面都可实现生态化,而在生态修复、资源保护方面可以实现旅游化。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旅游协同推进为乡村全面振兴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式,这种统筹式的推进方法可以提高乡村振兴发展的质量和速度。但是,在推进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各地要因地制宜、通盘考虑,避免同质化和低效化开发乡村旅游。

1.3.2 有利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在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当下,越来越多游客向往农村的自然人文风光和慢节奏的生活方式,乡村旅游资源所展示的独特性不断吸引城市游客到乡村旅游消费,促进农副产品销售,进而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城市的旅游开发公司可以依靠资金和人才优势,开拓乡村旅游市场,使相关企业受益。总体而言,城乡这种资源互补的关系可以促进形成共赢局面,有利于城乡融合发展,消除城乡二元对立的状态。

2 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旅游协同推进面临的困境

2.1 乡村旅游开发功利化

乡村旅游以其投资少、效益高、资金回收周期短等特征吸引了许多旅游开发公司的目光,但是在以经济效益为主导的开发理念下,开发者往往急功近利,前期缺乏科学规划,忽视生态保护,破坏生态景观;后期管理运营混乱,服务质量差,人性化经营理念缺乏,导致游客投诉不断,最终开发失败,造成资源浪费。加之部分地方政府官员急于发展当地经济获得政绩,对开发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给予“包容”,不予惩罚,放纵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这种功利化的开发模式使得目前乡村旅游的开发效率低、收益低,没有充分发挥乡村独特的旅游资源的作用。

2.2 生态文明建设形式化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确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但是不能将生态文明建设形式化。一味苛求生态文明建设,就会造成生态系统失衡,国土空间优化和环境污染治理都会受到影响,政府部门组织各项工作的难度也会加大,乡村旅游开发受到的阻力更大,此时生态文明建设更难以体现其现实意义[4]。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工程,政府需要从精神、行为、制度及技术等层面着手建设,如果墨守成规,害怕经济发展造成环境破坏而使自己的政绩减分,这其实是一种怠政的行为,不利于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不利于乡村振兴事业的推进。

3 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旅游协同发展策略

3.1 构建科学生态伦理,强化制度约束力

3.1.1 重构生态伦理。生态伦理是人与生态自然相处过程中应具有的正确倾向,包括意识、情感、态度等多个层面[5]。生态文明建设主要包括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空间开发、生态制度与生态文化建设,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要以生态文化重塑为切入口。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人既是手段,也是目的,要辩证看待乡村旅游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只有重视提高各方参与主体的环保意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才可能取得建设成效。

3.1.2 强化制度耦合。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革命性变革,涉及生产方式、思维方式及价值观念等多个方面。旅游产业与生态文明建设耦合,“制度”是主要“耦合点”,并且是耦合的基础保障,没有制度耦合点的支撑,其他方面的耦合是不稳定的[6]。要建立健全农村资源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农村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生态占用和补偿制度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同时,注重对乡村旅游发展的前端终端末端一一对接,为生态文明建设旅游化发展提供保障。

3.2 健全旅游行业标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3.2.1 健全行业标准。我国乡村旅游的相关标准数量少,且分布不均匀,乡村旅游相关标准主要集中在服务、质量和等级评定等方面[7]。我国乡村旅游指标体系分为7个子体系,而等级评定子体系下的环境质量对乡村旅游生态化的评价范围过窄,可适当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标体系来提升乡村旅游发展的生态评价指标体系,针对乡村旅游开发中可能出现的生态破坏问题、资源浪费问题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并组织专家学者、游客、村民对乡村旅游开发后的生态文明建设状况进行定期评价。

3.2.2 完善法律法规。乡村旅游健康发展除了需要相应的指标体系,还需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乡村旅游开发监管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督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只有对乡村旅游开发的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监管,建立专门的乡村旅游开发生态环境监督机制,明确划分各个监督部门的权力与责任,才能真正发挥法律法规的效力,为乡村旅游生态化发展提供支撑。

3.3 增强政府治理能力,引导多元主体参与

3.3.1 提高治理能力。无论是乡村旅游生态化开发,还是生态文明旅游化发展,都需要一个有效的基层政府参与其中,重构乡村治理体系,如相关优惠政策的制定、旅游投资公司的招标把关、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以及旅游公司的运营监管。地方政府应不断推动职能转变、健全治理机制,在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旅游开发协同推进时,还应注意协调各方利益关系。

3.3.2 引导多方参与。虽然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旅游协同推进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但是没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也难以取得成效。因此,地方政府应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其中,尤其是针对旅游资源投资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乡村旅游行业监管、利益分配等问题,需要构建合理的参与机制。例如,可以充分发挥村委会自治组织的作用,协调村民与村民、村民与旅游公司、村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建立乡村旅游行业协会,督促乡村旅游开发公司和从业人员遵守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理念,维护消费者和当地村民的利益。另外,可以采取参与式的协同推进模式,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依托独特的乡村自然资源,大力发展农家乐和乡村民宿旅游项目,调动村民的参与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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