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相对贫困治理的困境与机制优化

2021-12-01李新月

乡村科技 2021年24期

李新月

(天津商业大学,天津 300134)

1 相对贫困治理:我国贫困治理新阶段

农村贫困及其治理问题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当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处于不同的阶段,农村贫困治理有不同的焦点和任务,需要采取不同的措施来适应不同时段的减贫与发展形势。绝对贫困的消除不意味着减贫事业的终结。在新的历史发展点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的目标任务。2020年以后,中国减贫事业进入治理相对贫困的新阶段:从绝对贫困的解决向相对贫困的治理转变,开启了以转型性的次生贫困和相对贫困为特点的新阶段,转型贫困群体和潜在贫困群体将成为新的目标群体,呈现出多维贫困等新特征[1]。相对贫困是指个人或家庭的收入虽然基本上解决了温饱,但社会平均收入还相对较低。不同于绝对贫困治理中呈现出的原生性、单一性和聚集性,相对贫困呈现出新的特征。

1.1 风险性

在绝对贫困到相对贫困治理的探索过程中,治理措施未打破弱势群体代际传递和社会阶层的固化,相对贫困治理存在风险性。初步消除绝对贫困的一段时间内,摆脱绝对贫困的群体具有一定的“返贫”风险,摆脱绝对贫困的7 000万人和“悬崖效应”边缘贫困人口成为相对贫困治理的重要对象,存在贫困对象人力资源的缺乏、市场抵抗力和抗风险能力差等问题,面临再次陷入绝对贫困的风险,“绝对贫困循环再生产的陷阱”很可能会转化为“相对贫困循环再生产的陷阱”[2]。……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