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信息
2021-12-01
矿山安全信息 2021年39期
四川:“五个专项活动”强化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指导
近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联合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印发通知,结合今冬明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特点,开展“五个专项活动”,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指导,推动煤矿安全保供工作。
(1)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督促煤矿企业围绕全省近年来发生的瓦斯、水害、火灾、机电、运输、顶板等各类典型煤矿事故案例,组织全体员工集中观看、学习和分工种专题讨论,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人、警示人、提升人。属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将警示教育纳入日常监督检查、服务指导煤矿企业的重要内容,对警示教育搞形式、走过场或弄虚作假的煤矿,督促重新开展。
(2)开展复工复产和隐患整改审批专项督查。
各监察执法处会同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成督查专班,对恢复生产(建设)、隐患整改矿井复工复产验收、整改方案审查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对复工复产验收审批、采掘工作面核定、隐患整改方案审查等把关不严的,责令煤矿停止作业,由属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重新验收、审查核定,并通过约谈、发出《提醒敦促函》或《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监管部门整改。
(3)开展重大灾害防治专项检查。对所有正常生产建设和隐患整改矿井,各监察执法处会同各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围绕区域煤矿瓦斯、水、火、顶板、提升运输等灾害和环节特点,开展瓦斯防治和防灭火专项监察(检查)及“一对一检查指导”两项全覆盖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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