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百年演进及其动力机制
2021-12-01孙亮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孙 亮
(1.南京大学雨花台红色文化研究院,江苏南京 210023; 2.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芜湖 241003)
制度是理解历史的关键。习近平指出:“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1]156巡视制度已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但在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百年演进问题上,学界观点不一,尚无定论。目前学界主要有以下观点:“两段论”即“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与“改革开放以来”;“三段论”即“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改革开放新时期”与“新时代”。同时,学界还存在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抗战时期终止论”“抗战后无形废除论”“新中国成立后暂时中断论”等多种论断。笔者对此进行了相关研究后,认为相关史实被遮蔽,相关论断有待商榷。本文拟通过对相关文献资料梳理,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百年演进进行系统梳理,力图完整呈现巡视制度百年演进的脉络走向及其动力机制,以正本清源,彰显制度优势,坚定制度自信。
一、中国共产党巡视制的百年演进
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百年演进可分为4个时期,分别为创建探索期(1921—1949年)、调整动荡期(1949—1978年)、修复发展期(1978—2012年)和战略性安排期(2012—2021年)。
1.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创建探索期(1921—1949年)
建党之初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虽未正式建立,但党内已开展了相关巡视工作。1922年党的二大在党章中首次明确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得随时派员到各处召集各种形式的临时会议,此项会议应以中央特派员为主席。”[2]此处“特派员”实际上就是早期党内的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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