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领域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行为逻辑及关系协调
2021-12-01董世坤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
关键词:金融
董世坤
(辽宁大学 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领域经历了持续而深刻的制度变迁,金融市场化改革继续推进,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监管体制不断调适,如何解释这些制度变迁,其发展走向又如何,需要理论予以分析与解读。已有文献从多角度分析了我国财政、金融功能的错配,中央与地方金融权力的博弈,地方金融分权的成因、表现及影响等。如有观点认为:财政资源和金融资源是政府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一般认为,转型期中国政府财政资源能力的不足,是其争夺金融资源的动因,也是中国金融体制变迁的诱因。政府主导型经济体制下的“财政和金融成为地方经济增长框架下可以相互替代的融资工具,财政分权制度必然影响金融分权制度”[1]。面临财政能力不断下降的现实,政府转而寻求提升金融资源动员能力,形成“金融功能财政化”,“中央和地方政府靠汲取金融能力的上升来弥补汲取财政能力的不足,靠金融功能的财政化来替代弱化的财政功能”[2]。也有学者关注政府行为与金融体制变迁,认为转型经济中,政府行为对经济发展影响重大。在我国,政府主导着金融制度变迁,中央政府由于政治力量对比和资源配置权力上的优势地位,根据自己的利益偏好进行自上而下的制度架构,地方政府则针对性地实施了策略性行为,以争取更多的金融资源,二者之间的博弈呈现循环往复的过程,最终推动了金融制度变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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